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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论 服药不瞑眩,厥疾不瘥

楼主#
更多 发布于:2015-10-28 20:07
二、正确对待守方治疗

   疾患病久邪深,药物服食后必然有一个正邪相争的过程。正邪相争, 必然产生一些异常的症状,这就是瞑眩。在中医学里就有“战汗”之说,并把“战汗”看成是一个疾病转归的转折点。“战汗”出现时如果正胜邪退则病情好转,反之则是恶化,在“战汗”出现时应抓住时机,给予扶正之药,促使病情好转,而笔者认为“战汗”和“瞑眩”的道理只是异取同工,唯程度不同而已。有的人面对患者“瞑眩”时,认为是药不对症或中毒,不把它看成是一个疾病的转归,继续守方治疗,错过了治疗的大好时机,致使患者病情加重,长期不愈,给患者身心造成极大的痛苦;更有甚者不仅不知道错过时机,反而一出现瞑眩就给予停药、洗胃等急救措施,并为自己的“果断”沾沾自喜,真所谓害人太深,误己不浅。其实瞑眩是药物对症后所出现的全部反应,可能是微微出汗,亦可能是暂时昏厥,这就需要医务工作者在临床中细细观察和体会。瞑眩和“中毒”“药不对症”是截然不同的。瞑眩在短时间内可不药而愈,而“中毒”“药不对症”有明确的中毒等原因,所表现的是严重影响人体脏腑功能的持续损害,甚至危及生命,必须经过急救才能缓解,“瞑眩”和“中毒”千差万别。笔者曾治一“尿毒症”患者黄某。患者五年来一直服用清热解毒之剂,严格忌口,不敢服食稍许温热之药物和食品,并一直用大黄(单味)灌肠至今,肌酐高达933umol/L,笔者诊断为“阴水”,以自拟大黄附子汤灌肠,附片用量每剂达100g,内服实脾饮加减(附片100g以上),患者服药后寒热榕拒,呕吐剧烈。笔者认为此乃病重药轻,药不胜病自故,加大附片(200g)用量内服、灌肠,守方二周不变,肌酐降至522.7umol/L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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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#
发布于:2015-10-28 20:07
三、纠正废医存药的思想

    有的医务工作者只看得到某些中药的副作用,而对大多数西药( 比如速尿对肾功能的严重损害,但抢救肾功能衰竭患者时广泛使用;激素治疗类风湿关节炎时,造成的危害比疾病本身对患者的损害还重等)视若不见, 根本不考虑在辩证论治基础上的整体配伍,也就是忽略了辩证论治的原则,只要中药出现瞑眩等反应时,就大呼为中毒,药不对症,这种大肆喧哗,混淆事实,跟指鹿为马有什么两样?原生药物只有在中医理论指导下用来防身治病的才叫中药,如果外开中医,外开辩证论治的原则,只以一味药而论,就免不了走到废医存药的路上,对“瞑眩”也就大惊小怪。比如说前一段时间风传的“中药肾毒性”,认为含马铃类的药物对肾有损害作用(如木通等),是一部分人对中医的误解,是以点代面,废医存药的恶果。近日来,日本人用小柴胡汤使人致死一案,也是废医存药的最好例证。难道我们还要重蹈复辙吗?误解中医,误解中药服食后的瞑眩,是怎样的无知和不可饶恕的错误。
    笔者曾治一“血管神经性头痛”患者龙某,其头痛六、七年,每日需服大量西药方能止痛。服用笔者自拟加味通窍活血汤后,邪正相争剧烈,晕倒在地,家人抬至门诊,笔者仔细检查后,发现各项生命体征平稳,认为当属服药“瞑眩”。说服其家人,仅做一般处理,无多时,患者苏醒,头痛若失,随防至今,再无复发。中医中药治病“瞑眩”是一个很大的范畴,药后症剧者,往往是药力生效,外邪内透之故,这就要求医生诊查要详,辩证要准,注重医德。如中医中药“十八反”中的甘草反海藻,笔者曾用于一本院职工患者“单纯性桥本氏甲状腺肿”的治疗,取得极好疗效。又如乌头反半夏,笔者用于“寒痰水饮”症患者每获奇效。说明中医中药“十八反”也只应是瞑眩之大者,值得探讨发掘。
太子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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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凳#
发布于:2015-10-29 13:45
你是哪个单位的?谁让你报这件事的?
游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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